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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涉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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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9年6月6日【来  源】中国税务报
近两年来,由于企业财务制度的变化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职工福利费的涉税处理政策变动较大。

  政策调整情况

  自2007年开始,财政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对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要求2007年起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同时对于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为赤字或结余的处理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次政策的调整,主要。。。。。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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