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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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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文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4号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3日【所属类别】商贸
【生效地域】国家【生效与否】现有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的命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4号

2008年12月23日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发布施行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和2006年9月发布施行的《辽宁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6年第47号)同时废止。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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