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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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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释义」 本条是关于企业发生的一些特殊费用不准扣除的规定。
本条的内容是条例新增的规定,原内资、外资税法对此均未作直接规定。本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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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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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释义」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的公益性捐赠的进一步界定。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对企业的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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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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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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