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价费[2010]216号
2010年7月12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高校:
现将《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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