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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温州瓯典会计师事务所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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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文  号】浙财会[2010]35号
【发布日期】2010年6月30日【所属类别】会计
【生效地域】浙江【生效与否】现有效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温州瓯典会计师事务所的复函

浙财会[2010]35号

2010年6月30日


蒋治良、陈光明: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我厅对你们报送的申请设立温州瓯典会计师事务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温州瓯典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制。

二、温州瓯典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为蒋治良(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10100673091)、陈光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10100243115)。

三、温州瓯典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兼执。。。。。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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