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9号
2010年3月10日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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