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运函[2010]19号
2010年3月2日
各市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印发〈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运字〔2010〕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统计工作。
我省是酒类生产和消费大省,做好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统计工作,对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和促进酒类流通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请你们根据通知精神,分别推荐1家酒类批发企业和1家酒类零售企业,作为监测统计样本企业,并于3月8。。。。。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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