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1号
2010年2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日本OPELONTEX公司(OPELONTEX Co., Ltd.)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2.87%(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8号)。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经商务部审查后,决定由日本Toray Opelontex公司(Toray Opelontex Co., Lt。。。。。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请输入您的EMAIL,我们将把此篇法规免费 发送给您 EMAI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