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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氨纶反倾销案中有关日本企业权利和业务变更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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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海关总署【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10年2月2日【所属类别】海关
【生效地域】国家【生效与否】现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氨纶反倾销案中有关日本企业权利和业务变更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1号

2010年2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日本OPELONTEX公司(OPELONTEX Co., Ltd.)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2.87%(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8号)。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经商务部审查后,决定由日本Toray Opelontex公司(Toray Opelontex Co., Lt。。。。。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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