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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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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海关总署【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10年1月29日【所属类别】海关
【生效地域】国家【生效与否】现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号

2010年1月29日


海关总署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现将2009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仍继续适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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