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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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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海关总署【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0年1月4日【所属类别】海关
【生效地域】国家【生效与否】现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号

2010年1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0年1月5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1月5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税则号列:29349990和38249099,不包括同属于核苷酸类的腺苷酸(5’-AMP)、胞苷酸(5’-C。。。。。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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