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发[2009]136号
2009年6月29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和总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以下简称“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8月31日;年检年度为2008年1月1日至12。。。。。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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