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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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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  号】
【发布日期】2009年7月1日【所属类别】证券
【生效地域】国家【生效与否】现有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9年7月1日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证券投资,促进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本所制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发布,自2009年7月15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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