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质监食监函[2009]46号
2009年6月22日
各设区市局:
近日,卫生部明确了在面制品中使用焦亚硫酸钠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查处。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大面制品监管力度,严防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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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文 号】 | 赣质监食监函[2009]46号 |
| 【发布日期】 | 2009年6月22日 | 【所属类别】 | 质量监督 |
| 【生效地域】 | 江西 | 【生效与否】 | 现有效 |
赣质监食监函[2009]46号
2009年6月22日
各设区市局:
近日,卫生部明确了在面制品中使用焦亚硫酸钠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查处。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大面制品监管力度,严防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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