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更多检索条件:文号、发文机关、类别、有效性等 进入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劳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第九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第九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 字体: | 收藏此文 | 全文下载 | 全文打印 ]
【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  号】人社部发[2008]108号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日【所属类别】劳动
【生效地域】国家【生效与否】现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第九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人社部发[2008]108号

2008年12月2日


各省、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根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大型企业推荐,由第九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社会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

一、授予王连友等20名同志“中华技能大。。。。。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请输入您的EMAIL,我们将把此篇法规免费 发送给您
EMAIL:
上一篇: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临时工连续工龄维护后退休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授予刘宝平等100名同志“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荣誉称号的决定
CopyRight © 2006 - 2010 版权所有  上海龙必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公司新闻
沪ICP备06052576号
数据读取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