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08]159号
2008年12月24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等有关规定,我会将组织2008年度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请你们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按时上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检查对象:
我会在册全部执业注册会计师。外省市。。。。。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