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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印发《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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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文  号】京地税地[2008]288号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4日【所属类别】税务
【生效地域】北京【生效与否】现有效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印发《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8]288号

2008年12月24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5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代。。。。。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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