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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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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海关总署【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6号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8日【所属类别】海关
【生效地域】国家【生效与否】现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Ⅰ)》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6号

2008年10月28日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见附件)。

  该批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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