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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关于确保各保税加工企业正常申报、运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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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上海海关【文  号】沪关公告[2008]第8号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0日【所属类别】海关
【生效地域】上海【生效与否】现有效
上海海关关于确保各保税加工企业正常申报、运作的公告

沪关公告[2008]第8号

2008年10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155号令,以下简称“155号令”)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通知要求,单耗电子备案申报程序于2008年10月15日上线运行。为确保各保税加工企业正常申报、运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单耗备案申报涉及的手册范围包括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手册号大于50000号),不包括联网监管E电子帐册和出口加工区H电子帐册。

二、手册表头增加“单耗申报环节”必填字。。。。。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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