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地[2005]556号
2005年12月8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11号 )文件中关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应查验土地增值税完税(或减免)凭证的要求,规范税务机关出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 (只有正式会员才能看到本站所有资讯信息!)注册会员:点击此处登录

















